近日,一名网友在网上反映,在海口一餐厅用餐时,因自带食物被收取300元的加工费,引发热议。该网友与十余朋友到餐厅就餐,自带了多份熟食和海鲜。尽管工作人员曾提及餐厅禁止自带食物,但在用餐期间并未明确阻止其行为或告知收费标准,导致最终结账时产生额外费用。
结账时,顾客发现除了餐费1711元外,还有两笔标注为“加工费”的费用,其中一笔为489.53元,另一笔为300元。餐厅方面承认确有此事发生,表示顾客在点餐后将带来的十多份熟食摆上桌,包括多种熟食和海鲜。工作人员强调,餐厅规定禁止顾客自带食物,以防食品安全隐患,且在入店前已在显眼位置贴有告示。
餐厅工作人员承认在收费方面存在问题,未能提前告知具体收费标准,但由于自带的食物量较大,他们出于运营成本考虑收取了部分费用。工作人员解释,小票上的加工费分为两种,一笔是海鲜加工费,另一笔是针对自带熟食的收费。虽然当日为老顾客的生日而特许加工了少量海鲜,但顾客之后又自带了大量熟食,工作人员曾试图劝阻但未能成功。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人员表示,餐厅有权因营运及食品安全理由拒绝或收取自带食品的费用,且如果已张贴禁带告示,餐厅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告知义务。针对消费者声称未明确告知收费标准的问题,监管部门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并介入调解。
律师指出,尽管消费者在被告知后仍坚持自带食品有所不当,但餐厅事后收取未明确标明的费用,可能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或持小票追索权益。同时,律师建议餐厅在类似案例中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相关事实与合理理由,并保持明确的收费标准与凭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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